根据沪教委人〔2008〕102号文件通知,经过2年后备期的培养考察,通过市教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日前决定,我校冷向军、宋利明、谢晶、袁红春、包海蓉、杨正勇、朱骅等7位青年教师获“上海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
根据《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工程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入选“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的青年教师,经过2年后备期培养考察以及专家评审,最后对评选出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教师授予“上海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希望我校已获得该项基金资助的青年教师,认真开展科研项目研究,积极发表研究成果,按要求及时结题,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科研水平。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