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采购询比价公告(X-2018079)

作者:刘鹏飞     索取号:G1051313000-2018-0018     发布时间:2018-08-09     浏览次数:88 

上海海洋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因教学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海洋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现进行询比价采购以下软件,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

1.需求清单

序号

名称

技术规格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教务系统

详见附件

1

9.5万元


2

学工系统

详见附件

1

9.5万元


注:1、超过预算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预算金额:19万元)

2、本次采购未进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二、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合格的响应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规定的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报价产品须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三、质量保证措施及期限要求

1.产品质量承诺:报价文件必须明确各类报价产品的质量指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针对 “技术要求”逐项列出技术偏离表。

2.质量保修: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软件提供自用户验收之日起1年免费维护、应用软件升级、故障处理等保修服务。

保修期内,提供7×24的技术支持热线,正常工作时间,提出维护后2小时内给予响应,非正常工作时间,4小时内给予响应。严重故障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测服务。指派专人负责本系统的维护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主动上面维护系统,确定系统、数据库、数据安全。

质保期满后维护费用不超过合同额的10%

3.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应用经验,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文字资料(内有流程截屏)和软件使用说明的相关材料,并按甲方要求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现场培训。

四、交货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五、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报价方式:DDP上海海洋大学或指定地点;人民币含税价格。

2.付款方式:交货、安装实施并通过验收后,凭与合同总价一致的正式发票支付合同总价95%;留合同总价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和售后问题的支付。

六、评定办法

满足本次询比价要求的最低价成交。

七、报价文件组成及递交

1.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一览表;商务及技术要求偏离表;报价单位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依法缴纳社保、税收及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行为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报价产品说明;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

3.递交方式:送达或快递。(注:暑假期间为了确保报价文件能按时送达请发顺丰快递。)

八、其他

1.报价有效期:询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价文件接收人:严海燕

3.联系方式:61900755Emailhyyan@shou.edu.cn

4.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招投标办公室(行政楼117室)。

上海海洋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1889

教委与学工系统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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