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采购询比价公告(F-2018005)

作者:刘鹏飞     索取号:G1051313000-2018-0001     发布时间:2018-03-08     浏览次数:27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因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海洋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现进行询比价采购以下服务,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

1.需求清单

序号

名称

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

合同转让与分包

服务单位数量

备注

1

论文送审平台服务

详见下文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

不得转让和分包

1家



2.服务需求

1)送审要求

能够提供3家以上985高校送审资源:包括用户合作、部署和实施经验;平台送审用户应具备一定规模。

2)平台功能性要求

①各高校独立的登录界面。

②支持全委托平台送审,自建专家库送审,校内送审和线上自助送审等多种模式。

③支持学生上传,导师在线预评审,学院收集论文送审,研究生院收集全部或部分论文送审,以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抽审等多种流程模式。

④可定制评阅书。

⑤要能实时查看评审进度。

⑥清晰的充值、计费、提现系统。

⑦支持专家在线签名;支持专家在线批注论文。

⑧自定义编辑短息、邮件通知。

⑨灵活的文件夹管理。

⑩详细的统计分析功能。

3)延伸服务内容及要求

可以提供和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对接服务。

4)服务要求

评审结果要在校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内返回,一般为20-30天。

能够根据校方要求送审到指定院校或者同级别院校,保证评审质量。

能够提供正规发票。

④7x24小时在线服务。

5)报价要求

报单篇论文送审费用的单价,需包含专家费、管理费、服务费、税费等所有送审环节的费用,学校在送审过程中不需要额外支出其他任何费用。

6)年度考核办法

校方根据年内送审的接审专家质量、评审速度、评审质量和服务质量四个方面对服务企业进行考核打分,出具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续签第二、三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终止续签,重新组织采购。

二、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响应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规定的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报价方式:人民币含税单价,需包含专家费、管理费、服务费、税费等所有送审环节的费用。请按下列表格进行报价:

类别

评审费(元)

管理费(元)

服务费(元)

合计单价(元)

博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





博士开题报告





博士生导师遴选





2.付款方式:按次以实际送审的论文数量进行结算,开具发票后,支付服务费用。

四、评定办法

1.评定办法:满足本次询比价要求,综合单价合计最低成交。

2.综合单价合计计算公式:综合单价=“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合计单价*0.15+“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合计单价*0.6+“博士开题报告” 送审合计单价*0.15+“博士生导师遴选”送审合计单价*0.1。

五、报价文件组成及递交

1.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一览表(参照“三、报价及付款方式”所列报价表);商务及技术要求偏离表(对照一、2.服务需求逐条列出);报价单位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社保缴金及完税证明;无违法犯罪行为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服务方案及承诺书(需包含不合格服务处理、应急方案、需校方配合的工作清单等);业绩清单及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

3.递交方式:送达或快递。

六、其他

1. 报价有效期:询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报价文件接收人:刘鹏飞。

3. 联系方式:61900756;Email:h9114001@shou.edu.cn

4.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招投标办公室(行政楼117室)。

上海海洋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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