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18年度人才引进与录用招聘计划(第4批)

作者:徐嘉伟     索取号:G1051104000-2018-0038     发布时间:2018-07-11     浏览次数:125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上海海洋大学建校于1912年。现有12个学院(部),海洋科学、水产、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4个专业学位授予点,43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在校学生15000多名。学校荣获“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79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712月,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水产”学科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2018USNews(世界四大排行榜之一)中国内地高校排名92名。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人才加盟我校,共同发展!



2018年人才引进与岗位招聘计划(第4批)



管理岗位招聘计划

部门

岗位名称

用工

形式

学位

要求

经历、背景要求

岗位任务要求

招聘人数

少数民族预科生管理中心(筹)

20181215中心负责人

事业编制

本科及以上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高校学生管理和教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高等教育运行管理规律;具有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经验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具有较强的工作执行力;

4.身心健康,适应郊区工作及临港加班。

1.依托信息学院,配合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统筹做好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积极研究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的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全校资源支持预科办学,探索具有海大特色的民族预科教育模式,从思想教育、教学管理、日常服务三方面,建构人才培养内部质量保障系统,培养合格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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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6学生工作管理岗(1人)

事业编制

本科及以上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高校学生管理和教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高等教育运行管理规律;具有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经验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具有较强的工作执行力;

4.身心健康,适应郊区工作及临港加班。

1.依托信息学院,配合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统筹做好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积极研究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的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全校资源支持预科办学,探索具有海大特色的民族预科教育模式,从思想教育、教学管理、日常服务三方面,建构人才培养内部质量保障系统,培养合格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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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程彦楠TEL61900602   Emailyncheng@shou.edu.cn



招聘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上海海洋大学人才引进与招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适应高水平特色大学发展需求的专任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支撑保障队伍,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沪海洋人〔20181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对我校招聘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招聘联系:

所有职位均在“上海海洋大学网站www.shou.edu.cn-站点资源-管理服务-人事人才”中公布。应聘者请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并提交应聘简历材料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递,并注明应聘岗位。

学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

学校网址:www.sho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直接与各学院、各部门联系人联系。

  1. 招聘要求:

 管理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管理岗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写作能力,具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本招聘计划所公布的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有效期截至2018718日。

 以事业编制方式录用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时间为2018718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如下条件: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提供毕业年度《报到证》);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三、相关待遇:

1.录用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薪资待遇。

2.住房待遇:正式录用人员可申购配套商品房;考虑到临港政府配套商品房房源的不确定因素,在未取得房源期间,实行货币补贴的办法,每月核算,按年兑现,最长享受20年。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校园网—后勤管理处网站,临港限价房有关介绍可登陆http://sh.ihk.cn/news/b11d67.html了解。

3.关于科研启动及培养:

1)学校提供博士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2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海海洋大学科技发展专项基金》,自然科学类每项8-1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2-5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海市教委《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每项不超过5万元。

2)新进教师进校后可申请市教委资助的产学研践习项目,进校满3年可申请市教委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国外访学进修计划项目。

3)符合国家及市部级人才计划入选条件者,学校协助推荐申报上海浦江计划等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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