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作者:彭俞超     索取号:G1050409000-2018-0022     发布时间:2018-08-02     浏览次数:55 

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网上申报请务必于9月5日前结束,并注意科技处反馈的修改意见,修改后及时再次提交,纸质材料于9月6日10点前交学院科研秘书处)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着力用当代马克思主义凝聚思想共识,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发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课题类别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指导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2018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设两类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2018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拟立项300项,资助经费为每项8元;青年课题拟立项200项,资助经费为每项6万元。(从本年度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系列课题”将根据研究需要分批申报,不再集中组织招标)。(请申报时,经费预算按一般8万或青年6万制作,不要出现其他总额数。)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时效性较强的应用类课题要求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基础类课题一般为23年内完成。

  

三、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课题,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9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提醒:35岁以上没有博士学位的中级或初级职称的老师无课题申报资格。)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市社科规划课题。

3.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申请人同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它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若课题申请人申报的本年度国家级项目获得立项资助,所申报的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予以立项。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

7.凡以市社科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或项目资助字样。

  

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兼职单位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须在我办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课题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打印装订后,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书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申报者通过网站注册、录入申请书的步骤如下:

  

1.进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点击右上角“课题管理系统”中“注册用户”,自己确定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并牢记,然后在“登陆系统”登陆;如果往年已经注册,请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如果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忘记了,可以采用下述2种方式找回密码:(1)申请人之前曾经成功登录过管理系统,填报并成功保存个人详细资料的,可以联系科技处,帮助找回密码;(2)申请人已注册过个人用户,尚未填写个人详细资料,请发送邮件给上海哲社规划办的管理员寻求帮助,但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索取用户密码信息的,必须附上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电话。上海哲社规划办相关人员的E-mail:sskkt@sh-popss.gov.cn。或有关申报的问题可以通过微信来咨询解决。微信公众号:  shpopss  。

  

2.登陆后首先选择“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课题申报管理系统”,再点击页面左上方的“课题申报”栏目,选择相应的课题类别,点击其后面的“钢笔型”图标后根据要求录入所有申报数据,其中红颜色字体的数据为必填数据,否则不能“保存资料”,为了节约网上登陆时间,大段的文字最好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打好草稿复制填入。申请书中要求填写的
银行户名:上海海洋大学 
账号: 03867300040009466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市港城支行请自行准确填入,录入结束后点击最后的“保存资料”,完成录入。

  

《申请书》第九项内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按照以下内容填入:

  

经审核,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这段文字在网上申报时,不需要填写,需要填写在自动生成的WORD版本申请书上)

  

3.然后到“课题管理”界面选择“打印”图标,跳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再选择“打开”或“保存”,将填写好的自动生成的WORD版本申请书保存到自己的计算机上,并从“视图”中的“页面”形式查看,此自动生成的WORD版本申请书格式上如有不对的地方,还可以稍作修改,然后打印、复印成A3纸双面上报;

  

4.如果第一次没有填写完整,或还要修改,请点击“查看修改”图标,再回到原来录入界面进行修改,再“修改申报”保存。注意,一定要在录入完整、准确后再自动生成WORD版本申请书打印、复印,并点击“修改申报”;

  

5.等表格确实填写准确、完整后,点击“查看修改  ”图标,再回到原来录入界面,并点击“提交申报”,最终上报申报材料,状态栏显示“机构审核中”图标说明已经提交成功。请注意,一定要“提交申报”,否则申报材料报送不到学校机构用户,无法审核上报。
经费填写参考:

(1)、资料费:指开展课题研究所需的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等。

(2)、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课题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与课题有直接关系,确需赴港、澳、台,赴国外进行调研的差旅费,须先报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批准,才能使用。

(3)、小型会议费:指围绕课题研究举行的小型研讨会的经费开支。

(4)、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和使用费:因课题研究确需使用计算机,而课题承担者又无计算机或其所在单位没有配置或无法提供计算机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可以购买一台不超过课题资助经费30%的计算机,其所有权归所在单位。计算机使用费指上机费、录入费以及用于课题研究的资料查询、信息交流等上网费和软件费用等。

(5)、咨询费:指为开展课题研究而进行的问卷、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专家咨询费提取额不得超过课题资助经费的15%

(6)、印刷费:指课题研究成果的印刷费、打印费。

(7)、管理费:指课题承担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提取的管理费,系列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管理费统一为1500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在201895日前未获得结项批复的(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5)未按照《申请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6)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

7)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数据,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社科办微信公众号:shpopss (工作日客服在线咨询)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881

  

报送科技处的材料:

《申请书》一式7份(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报送时将原件单独列出。

课题申报从即日起至20189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务必于820前提交实名认证信息,以便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审核。请课题负责人务必于96日10点前将纸质材料交科技处行政楼621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


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指南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2.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研究

3.进一步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研究

4.构筑战略优势,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研究

5.深入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研究

6.上海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研究

7.上海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大战略举措研究

8.新时代上海争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研究

9.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重大问题研究

10.上海构建高层次现代经济体系研究

11.上海市民实现高品质生活的实现路径研究

12.中国与世界互动中的上海国际化战略研究

13.世界级大城市建设经验及对上海的借鉴研究

14.“上海服务”的内涵及打造机制研究

15.上海先进制造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研究

16.打响“上海购物”品牌的评价指标及国际比较研究

17.上海推进国际消费城市建设研究

18.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对策措施研究

19.协同推进上海“四大品牌”联动发展研究

20.推进上海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保障研究

21.进一步提升上海金融市场服务功能研究

22.上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思路和路径研究

23.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优势与特色研究

24.提升上海创新浓度,培育打造科技创新集聚区研究

25.“全球城市区域”的产业协同、空间演化机制与上海的战略选择研究

26.长三角国际技术交易市场构建思路和路径研究

27.长三角高校创新链与区域产业链对接思路研究

28.上海自贸试验区与长三角联动发展研究

29.上海自贸试验区对接服务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研究

30.进一步优化上海创新创业环境研究

31.培育上海本土民营企业的机制政策研究

32.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的法律问题研究

33.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与上海实践研究

34.上海城市精神的时代内涵挖掘及弘扬路径研究

35.上海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研究

36.新时代江南文化的发掘整理研究

37.上海海派文化的当代价值研究

38.建党精神的历史内涵和当代价值研究

39.上海市民荣誉制度体系研究

40.上海传统老字号资源开发与创新发展研究

41.非传统宗教在上海的现状及其发展研究

42.黄浦江、苏州河两岸文化与生态景观整体设计研究

43.超大型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国际经验与案例研究

44.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研究

45.上海城市地下空间与低空综合开发利用研究

46.国际大都市社会建设的比较研究

47.社会治理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及上海的实践研究

48.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研究

49.上海社区治理综合考评体系研究

50.上海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功能提升路径研究

51.上海人才评价分类实施具体操作细化标准及落实机制研究

52.上海以党建引领社会建设的实践研究

53.上海市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现状调研

54.破解非公企业党建难题的上海经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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