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海洋大学首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蔡霞     索取号:     发布时间:2017-11-21     浏览次数:81 

各学院:

在刚刚闭幕的十九大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此,特举办上海海洋大学首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节能减排也是深入贯彻十九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是“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主要内容之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教发[2007]19号)精神,全面推进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实践活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并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本项活动每年举行一次,2008-2017年分别在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江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成功举行了十届,为了选拔优秀作品参赛第十一届(武汉理工大学)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学校决定组织举办首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望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届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

承办单位: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二、竞赛主题

“节能减排,绿色能源”

三、竞赛内容

紧扣竞赛主题,作品包括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体现新思想、新原理、新方法及新技术。

四、竞赛规则

1.参赛对象:全校各个年级的研究生、本科生,不限专业。参赛者必须以小组形式参赛,每组不得超过4人,可聘请指导老师1名。

2.参赛单位:以学生自由组合的小组为单位,申报作品时需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排序以作评审依据。

3.作品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当年完成的作品,参赛学生必须对自己作品的原创性负责,不允许盗窃,抄袭别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参赛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准时上交作品,未按时上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作品评审:主办方聘请领域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和经济性等指标对作品进行初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五、日程与安排

1.报名:参赛小组在2017年11月30日之前将报名表纸质稿(见附件)交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海洋B306),电子稿发送至生态与环境学院公共邮箱:hystyhj@shou.edu.cn,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1908337。

2.作品申报:各参赛小组在2017年12月22日前,将申报作品、作品说明书及申报书(一式五份)递交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海洋B306),电子稿发送至生态与环境学院学生会公共邮箱:hystyhj@shou.edu.cn,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1908337。

3.作品初审:专家委员会将于2018年1月15日前进行作品初审,根据参加全国竞赛的名额评出相应数量的作品推荐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4.作品公示:通过初审的作品,设为期15天的公示期。

5终审、决赛:2018年5月前对入围全国竞赛作品进行终审与答辩,提出改进意见和最终参赛名单。

六、竞赛奖励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经核准参赛资格的申报作品数量的3%、7%、10%。获得名次的小组,每位成员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一等奖奖金2000元/组,二等奖奖金1000元/组,三等奖奖金500元/组。

七、附则

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首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报名表.docx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首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申报书.docx

附件3上海海洋大学首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作品汇总表.docx

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组委会

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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