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外省市急诊住院,或因病休学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期间,在外省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在出院或治疗后6个月内,携相关材料至百事通前台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表》,办理学生外省市急诊住院报销申请手续,再由校门诊部集中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费申报。
需备材料:
(1)出院小结
(2)病史资料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账单
(4)学生证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受理地址:门诊部122室医疗报销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三、四:13:00-16:00
周二:8:30-11:00 13:00-16:00
周五:13:00-15:00
审核受理范围为外省市急诊住院。
咨询电话:61900124(门诊部预防保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