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兼职财务专管员制度的通知

作者:张虹     索取号:G1051202000-2017-0045     发布时间:2017-04-25     浏览次数:52 

上 海 海 洋 大 学 文 件

沪海洋财〔20175


关于试行兼职财务专管员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各学院、各部门的预算、财务、会计工作,提升学校财务管理质量,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试行兼职财务专管员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兼职财务专管员

在各学院、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财务专管员,负责协助财务处向学院、部门宣传财经政策、预算编制、财务分析和经费报销等工作。各学院、各部门兼职财务专管员由学院、部门指定产生,报送财务处。

二、兼职财务专管员职责

1.协助财务处做好财经政策和财经纪律的宣传、培训工作。

2.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3.负责本部门预算经费支出报账工作。

4.做好本部门预算经费执行分析工作。

5.尝试专管员开展本部门预算经费的内审工作。

6.本部门财务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海洋大学

                                                  2017424


关于试行兼职财务专管员制度的通知.doc


上海海洋大学办公室20174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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