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申报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任务指南的通知

作者:彭俞超     索取号:G1050409000-2017-0044     发布时间:2017-10-24     浏览次数:83 

各学院/部门:

您好!

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工作正式启动现将《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任务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项目任务按照公开申报、自下而上、逐级编报的原则,由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的申报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不得代编代报。农业部部属预算单位已在部门预算“一上”环节编报了2018年有关项目预算,本次不再申报。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任务指南要求合理测算、认真编报项目支出,不得随意调整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中的支出科目。经济分类明细表中没有列支的支出科目,一律不得编报。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避免无效申报。

三、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一律不得编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预算。除个别项目确需列支船舶维修费、停靠港费、租车费等其他交通费用外,各单位均不得编报“其他交通费用”预算。

四、请于201711114:00报送科技处621室,超过上报时限将不予受理。

五、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通过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27.45.78)进行申报,相关登录信息与原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一致,申报时间为20171024日至111日,超过时限将不予受理。请将编制好的电子版文件发至sjye@shou.edu.cn,纸质版文件一式四份交至科技处621

请您根据附件2中的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中的首页信息请根据附件3要求填写。

联系人:叶圣杰

联系电话:021-61900066

科技处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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