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的复试考试监督

作者:徐跃峰     索取号:G1051601000-2016-0001     发布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158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学校申诉电话:61900291,61900051,

邮件:jubao@shou.edu.cn; yjsb@sh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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