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作者:系统管理员     索取号:G1051002000-2014-0009     发布时间:2015-09-28     浏览次数:4036 

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奖项

评选对象

评选条件

人数、金额

评选程序

国家奖学金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优;

2. 当学年获两次一等人民奖学金;

3. 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8000元/人

当年名额分配以教委文件为准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及我校评选实施办法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学生处初审,主管校领导复审,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上海市奖学金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优;

2. 当学年获两次一等人民奖学金;

3. 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8000元/人

当年名额分配以教委文件为准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及我校评选实施办法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学生处初审,主管校领导复审,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国家励志奖学金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优,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 当学年获两次三等以上(含三等)人民奖学金;

3.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4. 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5000元/人

当年名额分配以教委文件为准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及我校评选实施办法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学生处初审,主管校领导复审,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宝钢奖学金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在读的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生。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2人(5000元/人)

当年名额分配以教委文件为准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及研究生院择优推荐,学生处初审,主管校领导复审,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索尼奖学金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根据上海市教委在评奖当年下发的通知,参照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 (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列本专业学生前20%,学年成绩科目不得少于12门次)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良好以上(伤残者除外)。有独立或合作完成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贫困农村家庭)的学生、孤儿、烈属、严重残疾等符合学习成绩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

3人(4000元/人)

当年名额分配以教委文件为准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学生处初审,主管校领导复审,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航海奖学金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海洋学院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

1.品学兼优,热爱专业,具有立志上船工作,为发展航海事业而献身的精神。

2.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在88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3.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测合格。

4.优秀学生标兵和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按每300人评选1人计1200元/人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学生处初审,主管校领导复审,上报中国航海协会审批。

上海海洋大学朱元鼎奖学金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读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体测合格;

3.注重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不含全校任选课)(爱恩《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以《爱恩英语》课程成绩为主)不低于75分。

5.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订。

本科生44人(2000元/人)

研究生6人(2000元/人)

根据《章程》规定,由学生本人申报,各班辅导员或指导教师二人推荐候选人,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经院长同意,学生处复审,朱元鼎奖学金基金会审定。 

上海海洋大学侯朝海奖学金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体测合格;

3.注重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不含全校任选课)(爱恩《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以《爱恩英语》课程成绩为主)不低于75分。

5.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订。

本科生44人(2000元/人)

研究生6人(2000元/人)

根据《章程》规定,由学生本人申报,各班辅导员或指导教师二人推荐候选人,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经院长同意,学生处复审,侯朝海奖学金基金会审定。

上海海洋大学孟庆闻奖学金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读本科生和高职生;具有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籍的研究生。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秀,重视社会实践和工作能力的锻炼和提高;

3.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爱恩《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以《爱恩英语》课程成绩为主)不低于75分。

5. 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订。

  

  

  

  

  

  

本科生44人(2000元/人)

研究生6人(2000元/人)

根据《章程》规定,由学生本人申报,各班辅导员或指导教师二人推荐候选人,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经院长同意,学生处复审,孟庆闻奖学金基金会审定。

汉宝奖学金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水产与生命学院、海洋科学学院、食品学院的研究生、本科生。

1.自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诚实、友爱,富有爱心。

2.热爱海洋事业,在参加实践活动等综合能力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4.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订。

本科生5人

一等奖1人(8000元/人)

二等奖2人(6000元/人)

三等奖2人(4000元/人)

  

研究生3人

一等奖1人(5000元/人)

二等奖1人(3000元/人)

三等奖1人(2000元/人)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学生处、教务处复审,由汉宝奖学金理事会投票选举产生。

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

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来自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在读少数民族大学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操行评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3.所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有补考课程者不能参评);

4.根据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及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审;

5.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在社会实践、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1000元/人

奖励名额为参评对象的10%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学生处复审,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爱普奖学金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食品学院研究生、本科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操行评定为优。

2.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参评当学年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第一至第四学期阶段每学期所选课程学分高于16学分,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一、二年级每学期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三、四年级每学期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0。

4.注重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组织和策划过院级以上活动,在专业领域有创新精神,有发明创造成果或参加市级比赛获奖者优先。

5.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订。

本科生6人

一等奖1人(3000元/人)

二等奖2人(1500元/人)

三等奖3人(800元/人)

  

研究生6人

一等奖1人(5000元/人)

二等奖2人(2000元/人)

三等奖3人(1000元/人)

由食品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处审核、上海爱普香料有限公司复审,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由食品学院负责解释。

信豚奖学金

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生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有志于在营养与饲料行业发展,并

渴望成就一番事业者。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团结友爱,严于律已;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5.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自动失去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优秀学生奖一等奖3人,(2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二等奖9人,(1000元/人)

攀登奖5人,(5000元/人)

科研精英奖1人,(10000元/人)

由水产与生命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本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报信豚奖学金管理评审委员会审议。由水产与生命学院负责解释。

太和水环境奖学金

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生

  

获奖者须为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评审当年度本科生、研究生或研究生团队,须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讲文明、守诚信,乐于助人、富有爱心,身心健康、乐观进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贡献才智,有志从事我国水产事业。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升学奖多人,(1000元/人)

游学奖10人,(2000元/人)

科技创新奖1-10项,(200-5000元/项)

社会实践奖1-20项,(400-2000元/人)

由水产与生命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本人申请,评委会对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的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通过评审讨论,确定“太和水环境奖学金”获得者,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太和水环境奖学金”理事会。由水产与生命学院负责解释。

水生奖学金

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有志为我国水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为人诚实、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宽于待人;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热爱专业,努力学习,历年各科成绩均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实践能力强,并力求把理论知识和生产实践相结合。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自动失去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优秀学生奖一等奖1人,(10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二等奖2人,(5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三等奖5人,(2000元/人)

游学资助6人,(5000元/人)

由水产与生命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本人申请,评委会对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的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通过评审讨论,确定“水生奖学金”获得者,并将评审结果报送“水生奖学金”理事会。由水产与生命学院负责解释。

天泓渔业奖学金

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生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有志从事我国水产事业工作;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为人诚实、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宽于待人;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热爱专业,努力学习,历年各科成绩均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实践能力强,并力求把理论知识和生产实践相结合。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自动失去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优秀本科生奖一等奖1人,(5000元/人)

优秀本科生奖二等奖2人,(30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奖一等奖1人,(80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奖二等奖2人,(3000元/人)

游学资助4人,(5000元/人)

由水产与生命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本人申请,评委会对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的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通过评审讨论,确定“天泓渔业奖学金”获得者,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天泓渔业奖学金”理事会。由水产与生命学院负责解释。

天石奖助学金

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生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有志于在水生动物医学行业发展,并渴望成就一番事业者;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身心健康;团结友爱,乐观进取;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优秀本科生奖一等奖1人,(10000元/人)

优秀本科生奖二等奖5人,(50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奖一等奖2人,(75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奖二等奖3人,(50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奖三等奖5人,(2000元/人)

游(留)学资助3人,(10000元/人)

卓越贡献奖3人,(10000元/人)

杰出校友奖3人,(5000元/人)

由水产与生命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本人申请,评委会对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的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通过评审讨论,确定“天石奖助学金”获得者,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评审结果报送“天石奖助学金”理事会。由水产与生命学院负责解释。

劳雷奖学金

海洋科学学院学生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渴望在海洋领域成就一番事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团结友爱,严于律已;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当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五名,平均分8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考虑;

7.在海洋科学学科领域内有所创新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学生优先考虑;

8.符合以上条件且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9.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自动失去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优秀学生奖10人,(2000元/人)

  

由海洋科学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报劳雷奖学金管理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获奖名单后报学生处审核,由学生处报校领导审批。由海洋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陈守仁奖学金

海洋科学学院学生

立志从事远洋渔业工作,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上有突出水平并取得优异成绩。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优秀本科生奖一等奖2人,(6000元/人)

优秀本科生奖二等奖5人,(3000元/人)

优秀本科生奖三等奖20人,(20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奖一等奖1人,(60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奖二等奖1人,(30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奖三等奖6人,(2000元/人)

博士奖学金6人,(6000元/人)

由海洋科学学院组织实施。陈守仁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海大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对经过海洋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院学术委员会初审的推荐人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陈守仁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在听取执行主任的报告后,通过评审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陈守仁奖学金的获得者。由海洋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陈洁夫校友励学金

海洋科学学院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操行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3.学习勤奋,成绩无不及格,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

4.第一至第四学期阶段当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低于16学分,第五至第七学期阶段当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低于8学分;

5.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合格及以上(伤残者除外);

6.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贫困农村家庭)的学生,孤儿、烈属、严重残疾等符合学习成绩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优秀学生奖20人,(1000元/人)

由海洋科学学院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依据学生本人申请、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等委托海洋科学学院进行初审,张榜公示,并报评审委员会审批,确定上海海洋大学陈洁夫校友励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复审后,最终确定陈洁夫校友励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由海洋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丰汇远洋专业奖学金

海洋科学学院学生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渴望在海洋领域成就一番事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团结友爱,严于律已;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当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十名,平均分8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学年成绩科目不得少于12门次;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考虑;

7.在海洋渔业学科领域内有所创新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学生优先考虑;

8.符合以上条件且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9.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自动失去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优秀本科生奖9人,(20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奖8人,(4000元/人)

由海洋科学学院组织实施。由学生本人根据申请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报丰汇远洋奖学金管理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委托海洋科学学院进行初审,张榜公示,并报院长审批,确定上海海洋大学丰汇远洋奖学金获奖学生候选人名单,学生处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确定上海海洋大学丰汇远洋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由海洋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捷胜海洋奖学金

海洋科学学院学生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渴望在海洋领域成就一番事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团结友爱,严于律已;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当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十名,平均分8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学年成绩科目不得少于12门次.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考虑;

7.在海洋渔业学科领域内有所创新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学生优先考虑;

8.符合以上条件且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9.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自动失去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优秀本科生奖9人,(20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奖8人,(4000元/人)

由海洋科学学院组织实施。由学生本人根据申请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捷胜海洋奖学金申请表,报捷胜海洋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审议,管理及评审委员会委托海洋科学学院进行初审,张榜公示3天,并报院长审批,确定上海海洋大学捷胜海洋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审核后,报至校领导审批,最终确定捷胜海洋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由海洋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秀康奖学金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信息学院学生。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操行评定为优;

2.热爱计算机专业,成绩优秀;

3.单科成绩无不及格,且每学期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高职生各科成绩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0分);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组织或策划过校级以上活动,在计算机领域有创新精神,参加市级比赛获奖者优先。

15人

一等奖1人(2500元/人)

二等奖3人(1600元/人)

三等奖4人(800元/人)

四等奖7人(500元/人)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经院长同意,学生处复审,主管校领导审批。

上海海洋大学中水搏浪天涯(CNFC)奖学金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上有突出水平和优异成绩的海洋学院、食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高职轮机专业学生。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有志从事我国远洋渔业工作;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为人诚实、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宽于待人;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热爱水产事业,刻苦学习,历年各科成绩均优异,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4.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实习动手能力强,综合实践能力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力求把理论知识和生产实践相结合。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高职学生学年各科成绩优良,本科生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7.专项实习实训课程考核成绩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 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订。

高职轮机专业10人

一等奖2人(3000元/人)

二等奖2人(2000元/人)

三等奖6人(1000元/人)

本科生29人

一等奖3人(3000元/人)

二等奖11人(2000元/人)

三等奖15人(1000元/人)

研究生3人

一等奖1人(3000元/人)

二等奖1人(2000元/人)

三等奖1人(1000元/人)

学生本人申报,各班班主任(辅导员)或任课(指导)教师二人推荐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院长同意,学生处、教务处复审,中水搏浪天涯(CNFC)奖学金理事会审定。

注:以上奖项及其相关事项,如上级有文件规定的以文件规定的内容为准。

新增加的种类以文件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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