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加强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系统管理员     索取号:G1051303003-2013-0005     发布时间:2013-04-25     浏览次数:147 

沪海洋委纪[2008]2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处室、直属单位:
  教材和图书资料的建设和管理是学校内涵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采购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沪教委高〔2008〕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工作的领导
学校建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教材和图书资料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对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采购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经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决定。
    二、完善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工作的管理体制
落实管与采分离的原则。领导小组下设由后勤乙方负责人任组长的教材采购工作小组和由图书馆负责人任组长的图书资料采购工作小组,两个采购工作小组的成员均由监察、审计、教材和图书资料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其他部门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自行采购,校领导小组应加强监督,对未经批准或授权而擅自采购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明确教材和图书资料的含义及采购方法
    教材主要包括国内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纸质与电子教材;图书资料主要包括国内外各类出版社出版的中外文纸质图书、期刊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光盘和声像资料等。
教材和图书资料的采购,凡单件或批量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实行招投标制度,小批量的项目可以跟标操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暗箱操作,以确保采购质量、后续服务质量和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遴选经销商应严格审核其经销资质,严禁采购盗版教材和图书资料。教材应优先选用近年出版的新教材,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四、健全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制度
    1.根据教材和图书建设计划,学校相关部门要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实施细则。采购计划和实施细则具体包括需求分析、选用原则、经费预算、采购工作流程、使用情况分析、维护与更新、采购工作评估验收等内容,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
    2.两个采购工作小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分别制定招投标工作细则。图书资料的招投标工作细则可参考《普通图书馆图书文献集中采购工作指南》。招投标工作细则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教材和图书资料经销商明示的折扣,应当场以折扣价结算,凡未结清的折扣,其返回经费必须全部上交学校财务部门如实入帐,纳入学校资金管理,继续列入图书采购专项经费。为学生代购教材所产生的折扣,应按实际折扣价与学生结算。
  3.依法组建评标工作小组,其成员由招投标项目承办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应实行动态管理,凡与经销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采购或评标工作。
  4.采取“双合同制”。采购小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与中标的经销商签订采购合同和廉政合同。采购合同应对教材和图书的履约率、到书周期、书目数据信息、折扣、相关服务、履行合同保证金等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领导小组对中标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约的经销商,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廉政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
  5.建立采购工作档案,其内容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采购工作档案不得伪造、隐匿或销毁,保存期限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对当年教材和图书采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审议。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年度采购情况统计、使用效益分析以及年度经费使用状况等。
五、加强采购人员专业培训和廉政教育
制定教材和图书采购从业人员的工作规范,定期进行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并视具体情况定期进行岗位调整或轮换。
  对优秀的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教育管理,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商业贿赂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上海海洋大学教材采购工作细则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委员会

                                                  2008年6月27日

 

 

附件一
 
上海海洋大学教材和图书资料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程裕东 
    副组长:胡金发
    成  员:杨昕、王国华、张健、张帆、冷向军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
    主  任:胡金发
    成  员:黄新春、孙学文、龚小萍

    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

 

附件二
上海海洋大学教材采购工作细则
 
 
    为体现教材采购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保证教材采购质量。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加强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教材采购工作细则。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材采购的管理工作,建立教材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监察、审计、教材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采购小组应根据采购项目要求,相应组建招标小组。招标小组是临时性质的工作班子,由采购小组的主要成员和相应的专家组成。
    第二条 采购小组负责拟定采购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采购活动;向需求者提供采购资源信息;落实采购决议,保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组织所购教材的验收入库;负责采购文件资料的形成,整理归档工作;对教材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教材采购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 采购小组应主动协同教务处做好教材计划,接收学院按学校教材选购规定的由教学院长签名的教材采购任务。负责考察教材的供货单位、组织招标、签订教材购销合同、监督检查和解决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条 为稳定教学秩序和保证教材质量,全校各专业的教材采购工作实行统一招标和统一管理,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征订、采购及发放教材。
    第五条 采购小组对质量、价格在内的教材采购事宜行使质疑权、建议权和表决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招投标工作程序
    第六条 根据市场教材价格波动,每一学年(共两季)公布一次订购教材整体预计标的码洋额度,并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吸收资质信誉良好的教材供应商参与投标报价。
    第七条 教材招标工作,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每次招标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      
    第八条 招标小组应对供应商资质信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包括实地考察及文书档案等的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真实情况。
一般情况下教材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图书、教材批发资质的出版物发行单位。
2.有较好的信用和一定的经营规模,与大型出版社之间有良好的供应关系,具备良好的硬件条件,具有能够保质保量将教材按时送达学校的实力和条件。
3.能够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教学计划等方面的变化及时做出反映,及时增减教材供应的数量或品种,并能够做到对部分教材灵活追订和退书。
4.教材采购信息系统畅通、反馈信息及时准确、业务人员责任心强,服务质量好、效率高。
5.教材价格具有一定优势,品种多、质量好,并能提供一定数量的教师免费培训、教学资源免费使用等相关服务。
    第九条 招投标工作要求
1.招标小组制作标书,发布本次招标的教材标准及要求。
2.公开招标,应在公开招标后,注重考察供应商的资质和条件;邀请招标,必须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投标。
3.投标单位根据投标程序按照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标书,逾期取消本次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4.在规定时间内开标。开标由招标小组组长主持,招标小组全体人员和投标的供应商参加,公开拆封投标书,并对投标商进行质疑和答辩。
5.根据教材供应商的综合情况进行评标,不能把折扣率作为中标的主要依据。最终确定的若干中标单位,进行公开公布。
6.选定中标单位后,采取“双合同制”。由采购小组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和廉政合同。采购合同中应对教材的到书周期、到书率、折扣、服务内容及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益等内容,并一式三份,由教材采购小组和中标单位各执一份,校监察部门备案一份。
7.凡不履行合同的中标单位,即按合同规定追究其责任,同时取消下次投标资格。
8.若各种原因导致招标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应在一周内宣布本次招标工作无效,并在一月之内按原招标工作程序另行组织招标工作。
    第十条 招标活动应填写《 教材招、投标情况一览表》。
第三章 纪律和监督
    第十一条 纪律要求
1.招标活动必须遵守“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严禁暗箱操作,严禁个人说了算。
2.参与招标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不得向供应商泄露有失公正或影响公平竞争的商务信息。
3.参与招标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馈赠及有失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供应商的一切让利性承诺均应反映在订立的合同之中。
5.采购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在一次教材招标活动终结后,采购小组应对教材采购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包括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供应商的评价、年度采购情况统计、使用效益分析及年度经费使用状况等,并报校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 教材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工作小组应将所有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及时收集整理,封存归档。
    第十四条 接受校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中标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四章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校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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